行政事业单位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

2023-04-07 16:44:00 741

       4月6日下午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情况。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,山东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更新公务用车,除特殊工作要求外,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,做到“应采尽采、应配尽配”。


      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如何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?发布会上,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、一级巡视员、新闻发言人王守波表示,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、引领和带动作用,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,倡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置私家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。
       王守波说,多措并举推进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更新公务用车,除特殊工作要求外,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,做到“应采尽采、应配尽配”。对部门(单位)符合更新条件或缺编的公务用车,确需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,也可通过租赁方式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。对部门(单位)现有公务用车确实无法保障必要公务出行的,可按照“从严审批、严格标准,厉行节约、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”的原则,公开择优确定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企业,通过“分期租赁”“一事一租”“分时租赁”等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。
       结合国家和省级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活动,在全省推动公务用车管理理念创新、制度创新、保障创新,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践创新,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本次专项领域建设的重中之重。召开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交流会,交流经验、现场观摩,在全省推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典型做法。
       同时,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,建立工作调度、考评机制,不定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检查。有关部门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巡视和审计。对落实工作不力,应配不配、应建不建,推诿扯皮及消极应对的,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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